人們往往把勞動合同解除和勞動合同終止二者混為一談而不能正確區(qū)分,因而留下了糾紛隱患。
勞動合同解除和勞動合同終止,其后果都是勞動合同所確定的法律關系消滅,當事人雙方的勞動合同關系不再存在,雙方當事人之間相對于該勞動合同而形成的責任、權利和義務也隨之消滅。這是二者的共同之處。
現(xiàn)實操作中,正是由于這一共同點,人們往往把二者混為一談而不能正確區(qū)分,在處理勞動合同關系時不能正確應用有關法律法規(guī),在相關文書表達上經常混淆使用,因而留下了糾紛隱患。
勞動合同解除和勞動合同終止的主要區(qū)別如下表所示:
表 勞動合同終止、勞動合同解除差異對比
【小貼士】用人單位在給員工開具離職證明時,務必要按照離職情形寫明是“解除勞動關系”還是“終止勞動關系”。
用人單位以任何名義向應聘者收取費用都屬于違法行為(如押金、報名費、代收體檢費等),請應聘者提高警惕!查看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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