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先生:我是一家私企的老板,想變更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請問該怎么做?
律師: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勞動合同的變更一般需要三個程序,即發出請求方提請協商,雙方協商后再在公平、公正的原則下重新簽訂合同,依法變更后的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都應該嚴格遵守。
●法院訴狀該怎么寫
胡女士:我有一起債務的案子可能要到法院起訴,可我不知道該如何寫起訴狀?
律師:起訴狀應當包括,1.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2.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單位不簽合同么辦
熊先生:我已經到一家單位工作9個月了,但該單位至今沒有和我簽勞動合同,我該怎么辦?
律師: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勞動合同;第八十二條又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若單位不執行,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反映。
用人單位以任何名義向應聘者收取費用都屬于違法行為(如押金、報名費、代收體檢費等),請應聘者提高警惕!查看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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