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規定,用人單位無故克扣工資或發放低于本市準低工資標準時,勞動者可以向縣級縣級以上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那么工資維權需要哪些證據呢?一起來看看~
在舉證維權的過程中,應當把握關鍵性證據:
1、查詢最低工資標準:可以在網上查詢并打印,也可以通過有關部門的咨詢電話查到。
2、保留勞動合同作為證據:勞動合同是在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確定勞動關系時簽訂的合同,合同簽訂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持一份,所以該項證據很容易取得。
3、證明勞動關系:在沒有勞動合同的情況下,證明勞動關系存在是有一定難度的,勞動者在用人單位所留下的一切有文字記錄的材料(如:工資單),應該盡量保存。同時也可以請一起工作過的同時作為證人證明。
4、調取工資發放和流水證明:有些企業采取的是直接將工資打入職工銀行卡的方式發放工資,這樣拿工資卡或存折也可以作為工資發放的證明。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下百分之一以上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用人單位以任何名義向應聘者收取費用都屬于違法行為(如押金、報名費、代收體檢費等),請應聘者提高警惕!查看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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