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兩種,“為自己打工的”和“給別人打工的”。每次我這么說的時候,得到的反應就幾乎都是一樣的:“給自己打工的是老板”,“給別人打工的是馬仔”……
“發工資”本身,并不見得就一定說明發工資的人就是老板;例如,這世界有很多老板不善管理,能力欠佳,所以在他最終倒閉之前,本質上來看“他一直在給員工打工”……同樣的道理,嚴格意義上來講,“領工資”本身并不意味著領工資的人就是“給別人打工的”。
“老板發工資”只是一種說法,也許更準確的說法是“老板購買你的勞動”,或者反過來,“你把你的勞動成果出售給老板”。老板不傻,一定會想盡一切辦法去購買價格合理的“勞動成果”(一次性交易)或“勞動力”(階段性交易)──如果他一直支付過高的價格,他最終會賠本;如果他一直支付過低的價格,那么他最終會什么都買不到……反過來,出售勞動力或者勞動成果的人同樣不傻,希望能用自己的勞動力或勞動成果換取合理的價格……
如此看來,老板也好、員工也罷,這只是一種普遍接受的身份標識而已。事實上,每個人都是自己的老板,都要自己為自己負責。無論是“發工資的人”還是“領工資的人”,某種意義上是平等的交易雙方而已?墒牵⒉灰姷盟械娜硕家庾R到“自己是自己的老板”這個簡單實事的重要性。
一個人的勞動成果的實際價值又如何確定呢?這里面有兩種思考方式在起作用。第一個是“基于表象的思考”。人們總是高估自己所擁有的一切的價值(自己的孩子、自己的房子、自己的車子,甚至自己的朋友),所以,出售一方總是有意無意地“高估”自己產品的價值;反過來,收購一方會刻意地低估要買的產品的價值。
而另外一個更重要的是“基于實質的思考”。工作環境,即我們常說的平臺是有價值的──而且好的平臺價值不可估量。盡管現今這個世界,個人越來越容易生存,但是,不可否認的是,隨著人類的整體發展,平臺(換個說法就是許多人構成的小社會、小團體、或者用不帶任何色彩的詞,就是“工作環境”)的力量也越來越大。如果你在平臺上做事,那么你的勞動成果就有一部分,甚至可能是絕大部分,不是屬于你的,你自己根本沒辦法生產出的。這是絕大多數人一不小心就忘了的事情。
大家可以想象得出來,后一個原因更是許多人“高估自己或自己的勞動成果的價值”的根本原因。我自己就曾經在一個很大的平臺上工作許多年,在那過程中,見過無數人僅因思考質量而導致對自己過分高估,進而做出許多失誤的決策,再進而后果相當不堪。
不過,更為關鍵的并不是我們現在能夠想清楚的這一個層面。更為重要的是,“為自己打工”的心態。給別人打工,這種心態又如何做到不斤斤計較?為自己打工,又如何不任勞任怨?老板購買勞動力,一定希望能夠買到超值的東西,這是人之常情,但他做不到買到的全都是超值的──這是市場規律。你出售勞動成果,當然想高價售出,這還是人之常情,但顯然不可能總是做得到──這還是市場規律。當年我在新東方教書,一進去,第一學期下來,學生給老師打分,我的平均分是最高的?墒堑搅说谌齻學期,我才拿到最高的工資。但這并不是我虧了。1) 那個平臺很大,所以它放大了我的勞動成果;所以,即便我看起來拿得少,事實上可能已經很多了,只不過我自己目前沒辦法估算而已;2) 那些評分沒有我高,卻比我拿更多工資的人,并不見得是“撿了便宜”;事實上,更合理的解釋是起碼他們參與了后來我受益的那個平臺的建設。而后來我工作表現一直最優秀,也就是說,老板購買我的勞動力一直最超值;可他也沒給我漲工資,因為我的課酬已經“封頂”了。不過,我還在拼命工作,不是為了更多的錢,只是因為我是“給自己打工的人”。常年創造超值成果的人,除了工資之外,還有更多更有意義的收獲,比如贏得尊重,贏得友誼,這些積累,最終都是自己的,這些是老板買不去的──事實上,是誰都拿不走的,哪怕就算是你自己想賣出去也做不到,一個人沒辦法出賣尊嚴和友誼。
這就是“給自己打工”和“給別人打工”的區別。事實上,更大的區別在于這兩種人的創造力是有著天壤之別的。給自己打工的人是主動的,時時刻刻主動;給別人打工的人是被動的,時時刻刻被動──他們怎么可能相比?
我常?吹胶芏嗳恕以為自己很努力”,可是“事實上卻一直在混日子”。觀察了很久,得出的結論只有一個,那是因為他們是“為別人打工的人”,他們從來都不主動努力,他們從來都是被動做事,他們覺得他們的“投機”策略非常成功,他們甚至從未覺得自己在“投機”,從未覺得“自己在占小便宜吃大虧”,從來都覺得“自己已經很辛苦”,從來都覺得“為什么受傷的總是我?”……
盡早改變自己的態度吧,這一點點態度上的轉變,會引發革命性的變化。如果說它是導火索,那么其后的爆炸,只不過是自然而然應該發生的事情而已。 |